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集团党委二次党代会精神,弘扬“团结拼搏、务实高效、开拓创新、勇攀高峰”的中太精神,在集团公司营造劳动光荣、崇尚先进、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在员工中树立“中太为我搭平台,我为中太做贡献”和“百年中太强企富民”的思想核心价值理念,集团公司工会决定在“五一“期间组织开展评选中太首届“十大最美劳动者”的活动,现制定策划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爱党爱国、崇尚劳动、爱岗敬业、勤劳奉献、争当中太最美劳动者。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开展评选活动,热情讴歌在中太发展进程中,为中太发展任劳任怨,履职敬业的最美劳动者,大力宣传品德高尚、事迹感人、业绩突出的最美劳动者,努力营造“爱党爱国、崇尚劳动、爱岗敬业、勤劳奉献,争当中太最美劳动者”的良好人文环境,在全集团上下形成劳动光荣、劳动最美、凝心聚力、创先争优、推动发展的新局面,为实现中太强企富民的百年梦想贡献力量。
三、评选原则
1、实事求是,着眼基层一线的原则;
2、事迹突出,员工群众公认的原则;
3、坚持标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参评范围与标准
推荐对象为长期在集团公司基层一线工作、学习、生活的员工,不受性别、年龄、户籍、工种的限制。具体推荐标准为:
(一)基本素质标准:
爱党爱国,忠诚中太,模范遵守社会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身体力行带头执行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
(二)事迹评选标准:
1、立足岗位,勤勉敬业,刻苦钻研,甘于奉献,在不同的平凡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为促进集团公司全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担当重任、攻坚克难,安全生产、施工质量、提质增效,在完成各项施工建设任务中做出突出贡献;
3、注重科技创新,攻克技术难题,推广“四新”,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关心员工、推动就业,为促进集团产业经济和稳定发展上做出突出贡献;
5、热爱公益,乐于助人,扶贫济困,在帮助困难职工渡过难关,积极担当社会责任等其它方面具有突出事迹的。
五、推荐与评选办法
(一)推荐要求
1、单位自行推荐。各集团(板块),包括建设集团的工程局、办事处、分(子)公司向集团公司评选活动委员会至少推荐1名候选人。
2、基层工会组织推荐。各分会、工会小组,可向集团公司工会推荐候选人。
3、个人自荐。个人可以参照评选条件向本单位或向集团公司评选活动委员会自荐报名。
4、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填写好候选人推荐表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100—200字候选人简介、1500——2000字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求:以平实质朴的表达,记述发生在候选人身上的真实故事,记录这些平凡人物、普通员工身上透射出来的恪尽职守、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爱党爱国、忠诚中太的民族精神、时代特征和思想道德品质力量)。
5、参评人员应交5寸工作或生活照1张、2寸免冠照一张,所需资料同时提供相应电子文档和数码照片。推荐材料于4月20日前报送集团公司工会(电话:0316—2228018;地址:廊坊市广阳道二十号)
(二)评选程序
1、由评选活动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各项评选工作;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评出中太“十大最美劳动者”人员名单。
2、组织初选。由集团公司评选活动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或自荐的人员进行初评,从中评出20名“十大最美劳动者”候选人。
3、网络投票。在中太门户网站建立中太首届“十大最美劳动者”评选投票平台,组织全集团(板块)系统对20名“最美劳动者”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
4、评选计分。为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由集团公司评选活动办公室根据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分和网络投票得分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十大最美劳动者”名单。
六、活动步骤
活动时间为2013年4月7日至2013年5月30日。共分六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7日--4月10日)。下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通过集团公司相关媒体渠道发布通知信息,公布宣传推荐评选方案,营造舆论氛围,启动评选活动。各单位和基层分会,负责组织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广大员工积极参与。
(二)实施推荐阶段(4月10日—4月20日)。各单位和基层分会负责本单位的推荐上报工作,(凡符合参评范围与标准:(一)基本素质标准和(二)事迹评选标准之一的均可申报)。通过书面材料一份、邮件电子文稿等形式,于4月20日前将所需材料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集团公司评选活动委员会(集团公司工会,中太大厦917办公室)。
(三)初审评议阶段(4月20日--4月26日)。集团公司评选活动委员会对所报送的候选人中,选定20名“十大最美劳动者”预备候选人,并在4月26日前分别组织评委评分和网络投票,然后根据评委综合评分和网络投票得分,确定“十大最美劳动者”正式候选人。
(四)终审评定阶段。4月30日前,集团公司评选活动委员会将“十大最美劳动者”正式候选人,报请集团公司党委和总裁办公会审核批准。
(五)总结表彰阶段。5月30日前,对“十大最美劳动者”评选活动进行总结,同时举行颁奖典礼,对中太首届“十大最美劳动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一是通过内部媒体对获奖人物主要事迹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将颁奖情况和“十大最美劳动者”先进事迹录制成光盘,在全集团各系统进一步开展比、学、赶、帮、超的活动)。
七、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集团成立中太首届“十大最美劳动者”评选活动委员会:
主 任:钟崇鹤(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副主任:张 娟(集团公司工会副主席)
成 员:各集团(板块)办公室主任、建设集团相关部室负责人及各工程局、办事处、分(子)公司办公室主任。
(集团公司评选活动委员会设立的办公室,设在集团工会,由张娟同志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事务工作)。
八、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有相应的活动组织,确保本单位评选推荐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
2、坚持导向,丰富内涵。开展此次评选活动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员工战斗力、提振集团向心力、提升中太影响力。各单位要把评选典型与学习典型结合起来,把评选过程与教育过程结合起来,引导员工不断强化企业集体荣誉感,树立良好的行业风尚,增强集团的美誉度和正能量。
3、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和真实性,立足基层一线,着重推选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的到的先进人物,使评选出来的先进典型能够充分体现示范带动作用,让推荐评选活动成为员工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各单位和基层工会组织要本着对工作、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标准要求,严格审核,确保推荐评审出的每一位“十大最美劳动者”都具有群众基础、事实依据和先进的感召力,能够叫得响、立得起,经得住实践和时间的考验,真正体现评选活动的可信度和先进性。
4、评出的“十大最美劳动者”将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将纳入2013年度集团对各单位党群建设目标考核检查评优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2013年4月10日 |